更新日期:2010/11/01 04:11  

自由時報記者王善嬿/嘉市報導〕嘉義家扶中心指出,家庭寄養服務指的是,當發生重大變故家庭,家中兒童或少年無法得到妥善照顧,或受虐待、遺棄等情形,協助把兒童或少年暫時帶離親生家庭,寄住到有愛心、合適的家庭。

寄養家庭申請條件為,寄養父母必須年齡介於25至55歲,擁有國中以上學歷,一方需有穩定經濟基礎,並有獨立衛生的居住空間,還必須接受中心安排32至45小時的課程訓練,再通過審查、認證。

通過認證後,嘉義縣市政府將給予補助,扶助對象12歲以下者,每名每月補助費1萬6715元、12至18歲者為1萬8995元。

家扶社工盧樺熠表示,有人質疑申請寄養家庭,是為了利益,其實不然,雖然補助經費足夠寄養家庭支付寄養子女學費、生活費用,然而,許多寄養父母將寄養子女視如己出,讓他們念私立學校、買制服等,甚至還貼錢照養,社工也定期到寄養家庭、學校訪視,確認扶助兒少確實受到照顧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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